电信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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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续期提醒
为帮助企业顺利完成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续期工作,特提示如下:一、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不再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善后工作。未在此规定期限内提出延续经营许可证申请的,有效期届满不予延续。二、提出延续经营许可证申请的,应当提交已开通电信业务的有效证明材料。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未开通电信业务的,有效期届满不予延续。
2022-01-06 董林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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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依据《行政许可法》,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当事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有获得准予许可的权利。 (2)当事人对做出的行政决定或其认定的违法事实及拟给予的行政处罚,或者不同意当事人的申请的事实与理由,有陈述与申辩的权利。 (3)当事人对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有了解、知情的权利。 (4)当事人对做出的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或认为其具体行政
2020-03-10 董林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