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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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
(2017年9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令第44号公布,根据2020年6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公布的《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升乘用车节能水平,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建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根
2021-04-15 李传广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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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呼叫中心业务管理的通知
工信部信管〔2020〕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各呼叫中心业务经营者:为加强骚扰电话治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依据《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以及《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等相关规定,现就加强呼叫中心业务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准入管理(一)经营呼叫中
2021-03-26 李传广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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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申请办事指南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是一种由国家工业和信息产业部监制的增值电信资质,要弄清楚做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应具备什么资质,首先需要分清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的类型,因为类型不同的经营许可证在申请时不仅要求的资质不同,而且连申请机构也不同。增值电信业务按照经营范围分为跨地区和地网两种,跨地区的增值电信业务一般指经营范围在两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包含两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地网指的是经营范围覆盖单一
2021-11-22 李传广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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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及备案管理,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履行备案手续,实施备案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以下简称“信息产业部”)对全国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省、自治区、
2021-05-25 李传广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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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
(2017年9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令第44号公布,根据2020年6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公布的《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升乘用车节能水平,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建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根
2021-04-15 李传广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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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2000年9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公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令第588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第三条 互联网信息
2021-04-13 李传广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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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信息通信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通告
工信部政法函﹝2020﹞99号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现就深化信息通信领域“放管服”改革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减少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 (一)取消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技术人员身份证等申请材料。 (二)将公司概况的申请材料整合到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三)对公司员工社保证明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可以在提交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请时作出承诺,在获得
2021-03-29 李传广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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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报工作的通知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持证企业: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电信业务经营信息年报和公示制度的通知》(工信部信管〔2017〕321号)要求,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均须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按照规定履行年报义务。 2021年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报工作于2021年1月1
2021-03-24 李传广 4